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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丹麥 簽證:
丹麥觀光簽証(團簽)丹麥觀光簽証(個簽/觀光/商務)
國家 丹麥
辦件單位 丹麥商務辦事處
辦件工作日 5 天
證照日期 0 年6個月0天
入境可停留天數 0 天
代辦費用 4700 TWD
辦證須知 丹麥申根簽證所需資料:
1.護照正本
2.身分證影本
3.健保卡正反面影本
4.配偶出生
5.日期及出生地
6.訂位記錄
7.補充說明
8.委託書
9.2吋彩色白底近照2張

觀光:
當地聯絡人資料或旅館資料、英文旅遊計劃書、英文存款證明。

商務:
廠商邀請函。

※18歲以下父母不同行附上父母同意書、父母的身分證影本及父母護照影本。
※行程若要前往格陵蘭島(Greenland)或法羅群島(Faroe Island)要特別告知。
辦證備註 注意事項:
1.基本資料須正確,辦事處每件必查,請勿造假
2.不接受未返國者, 將護照寄回台辦理簽証
3.若在國外長期居留或工作或求學, 於台灣停留不超過六個月者, 必須請本 人親自前往丹麥簽証處自行辦理簽証(丹麥簽証處保留核發簽証之權利)

丹麥商務辦事處      
105 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樓1207室 
TEL: 2718-2101 FAX: 2718-2141    
丹麥商務辦事處網址: http://www.tcdnet.org.tw/Chinese_page/Index_Chinese.htm
辦件名條 **注意事項**
1.簽證資料如有變動,請來電洽詢,恕不另行通知
2.簽證費用若有調整時,以申請時候的新價錢為準
3.若為個人因素,中途停辦,不准,或退件,手續費NTD200
4.有舊護照請務必附上
5.公司/住家基本(聯絡)資料請務必附上
6.辦件費用不含快遞費用

地址: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97號11樓 品保北0907號/ 交觀甲字第5516號 代表人:王正志 客服信箱:168fly.q@gmail.com
客服專線:02-2511-3253 傳真:02-2562-3282 SkyPe:jack0910028354 MSN:wang_168fly@hotmail.com